負責主持本廠的全面工作,組織并督促本廠人員全面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安全、產量、質量、成本任務指標,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。2、領導、安排、執行好公司所下達的一切經濟技術指標、安全指標、質量指標、成本指標、環保指標,以及企業文化建設工作。3、負責編制焦化廠的一切管理制度,遵循“凡事有人負責、凡事有人監督、凡事有章可循、凡事有據可查”的原則,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,并付諸實施。4、組織全廠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“達產、達標、達效”,對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督導實施全面負責。5、監督檢查生產廠建設項目、生產工藝、危險源、公用工程、生產設備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。6、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。從資金、人力、物力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投入,并檢查、監督安全生產投入的使用情況和效果,達到保障安全生產的預期效果。7、落實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上級工作部署,按時參加政府安監部門工作會議,接受工作指導與監督。8、制定、監督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考核方案、獎懲方案。9、參與公司風險評價工作。當公司進行的重大的非常規活動時,組織進行風險評價,監督重大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。10、組織制定、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,建立應急指揮系統、應急隊伍。11、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,及時、如實向政府相關部門(安全監督管理主管部門、質量監督主管部門等)報告,不故意不報或隱瞞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。并組織全體員工進行自救。
12、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,采用先進適用技術,每日閱看安全生產方面的統計報表,分析安全生產過程中的相關問題,科學安排安全工作。